地塊名稱 | 佛山照明禪城總部廠區北區地塊 |
地塊地址 | 佛山市禪城區汾江北路東側、工業路北側 |
地塊面積 | 60462.41 m2 |
地塊規劃用途 | 調查地塊(西側)為商業、商務、娛樂康體用地,兼容二類居住用地,調查地塊(東側)有約34畝為工業路以南地塊“工改居”的配套公益性用地 |
結論 | (1)未來開發建設規劃情景和暴露途徑 調查地塊(西側)為商業商務設施用地,兼容二類居住用地,調查地塊(東側)有約34畝為工業路以南地塊“工改居”的配套公益性用地。根據保守性原則,本報告按照第一類用地進行風險評估。 土壤中汞、乙苯和石油烴(C10-C40)具有揮發性,存在經口攝入土壤、皮膚接觸土壤、吸入土壤顆粒物、吸入室外空氣中來自表層土壤的氣態污染物、吸入室外空氣中來自下層土壤的氣態污染物、吸入室內空氣中來自下層土壤的氣態污染物等暴露途徑;重金屬銻、砷、銅、鎢和鉬污染土壤會被開挖暴露在地表面,存在經口攝入土壤、皮膚接觸土壤、吸入土壤顆粒物等暴露途徑。 地塊區域地下水不屬于地下水飲用水源(在用、備用、應急、規劃水源)補給徑流區和保護區,地塊及周邊區域均由市政供水,沒有居民以地下水作為飲用水水源、日常洗澡、游泳或清洗用水。結合地塊地層分布、水文地質信息、土壤污染分布及地下水污染分布特征以及遷移轉化過程,地下水中污染物砷、錳、鉬和鎢不存在暴露途徑,不存在人體健康風險。 (2)風險評估結果 對于土壤重金屬無機污染物砷,致癌風險和非致癌危害均超過可接受水平,對使用人群存在健康風險。對于土壤重金屬污染物汞、銻、銅、鎢、鉬,非致癌危害超過可接受水平,上述污染物對使用人群存在健康風險。 對于土壤有機污染物乙苯,致癌風險和非致癌危害商超過可接受水平,對使用人群存在健康風險。對于土壤有機污染物石油烴(C10-C40),無致癌風險,非致癌危害商超過可接受水平,對使用人群存在健康風險。 (3)地塊修復范圍和土方量 根據確定的土壤修復目標值,本地塊劃定污染土壤修復面積為20752.88 m2,污染土壤修復總土方量為32739.59 m3。 |